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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烟尘净化攻略(六):环评单位弄虚作假可处3倍收费罚款

上传时间:2017-08-17 浏览次数:

车间烟尘净化攻略(六):环评单位弄虚作假可处3倍收费罚款

所有企业注意啦!又和大家见面了,要聊的话题就是环评单位弄虚作假可处3倍收费罚款。是不是又开始怀疑人生了,还是那句话不要着急选择华信,专注于焊接烟尘净化器16年,我们的专业是你们想象不到的。下边我详细介绍一下所有企业将要面临的环评困境!

今年7月16日,***第682号令公布了《***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与旧《条例》相比,新《条例》有哪些变化?对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又有哪些影响?

其中,新《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将之前旧《条例》"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按照资格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论负责。"等有关环评单位资质的所有条款删除。

新 《条例》在第二十五条规定,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而之前的规定是,"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资格证书,并处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这边我要细说一下之前我一直说过一句话奉劝也好,劝告也罢!很多朋友留言就是不相信,难道真的要为了蓝天不让我们活了吗?下边看一些**解读:

有关**对此变化解读:首先要明确的是,新《条例》删除有关环评单位资质的条款,并不意味着现在就取消对环评单位的资质管理要求,因为环评法第十九条对此已有明确规定,在新《条例》中没必要再做重复规定。因此,在环评法相关条款修改前,不会取消环评单位资质要求。当然,《新条例》***有关环评单位资质的条款,也为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的**大形势下今后进一步推动环评法修改、环评单位资质管理**埋下伏笔。

" 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所收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这条犹如"***锏",**增强了了基层环保部门对环评单位进行有效监管的手段。过去不管环评单位做的好坏与否,基层环保部门很难进行有效奖惩,顶多只是通报批评。如今可以罚款,而且罚款数额不低,是环评费用的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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