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销的几种方式
我们试图从营销推广、广告宣传和销售执行三个主要方面的内容去分解营销的节点、事件和常用的方式,并将其分为常规动作和自选动作。
常规动作在目前地产营销中基本必不可少,自选动作则需要一定的条件,或者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取舍。无论是常规还是自选,明确以价值提升为**,组合运用才是关键。
第1式:【企业营销】
除了企业品牌导入、推广外,开发商往往会将**合作伙伴一并纳入到推广体系下,成为项目的一个卖点,主要体现的是开发商企业本身和合作伙伴的实力,以此来作为营销推广的卖点。
第2式:【区位营销】
项目所处区位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优势,占据一定地理、社会、经济等优越条件,因此以项目区位作为主要卖点进行宣传推广。
CBD
**商务区,其概念相当早产生于1923年的美国,当时定义为“商业汇聚之处”,许多国际大都市都形成了相当规模的CBD,如纽约的曼哈顿、东京的新宿、香港的中环等。CBD应具备以下特征:现代城市商务中心,汇聚世界众多**企业,经济、金融、商业高度集中,众多相当好的写字楼、商务酒店和娱乐中心,相当完善便利的交通,相当快捷的通讯与昂贵的地价。
RBD
直译为“游憩商业区”,也可译为“旅游商业区”、“休闲商务区”等。
1970年,C. Stansfield和J. E. Rickert在研究旅游区的购物问题时***提出RBD,就是为满足季节性涌入城市游客的需求,城市内集中布置饭店、娱乐业、新奇物和礼品商店的街区。在国内学术界,中山大学教授保继刚(1995年)在探讨深圳华侨城城区发展模式时,提出以旅游业(主题公园)带动城区***发展,使该区域发展成一个旅游商业区(RBD),这是***次在国内的城市与旅游研究中运用RBD的概念。
中国目前已经形成城市RBD的雏形区域包括:江苏南京夫子庙地段、上海城隍庙地段、广州天河城地段、广东中山孙文西路步行街、广东惠州步行街、深圳华侨城及珠海九洲城地段等。
CLD
**生活区,是指一个大型城市中,在**总体规划的引导下,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的工作、生活等行为模式发生了功能分化,那些由若干居住区组成,可满足城市主流人群集中居住、消费、娱乐、教育需求,位于城市中心地带,并具有城市前列生活质素、高尚人文内涵和完美生态环境的居住区域。
第3式:【网络营销】
网络是21世纪盛行的一种新媒体,房地产营销推广过程中对于网络的运用已经到了多元化的地步,从电子楼书到QQ群、网络游戏、博客等,通过不同方式向消费者传达项目信息,并吸引消费者主动参与到开发商所组织的游戏等活动中。
与传统营销方式相比,网络所涉及的范围不仅*局限于商业性的内容,还要扩展到产品制造之前的开发活动。网络营销改变了传统营销的风貌。在未来,人员推销、市场调查、广告促销、经销代理等传统营销手法将与网络相结合,并充分运用网上的各项资源,形成以相当低成本投入获得相当大市场销售量的新型营销模式。
第4式:【体验营销】
体验营销是在体验经济发展基础之上,站在消费者的感官、情感、思考、行动、关联等五个方面,重新定义、设计营销的思考方式。从房地产营销的角度来看,以产品、服务体验为基础,强调与消费者的沟通,并触动其内在的情感和情绪;以创造体验吸引消费者,并增加产品的附加价值;以建立品牌、商标、标语及整体意象塑造等方式,取得消费者的认同感。
第5式:【卖点梳理】
项目卖点梳理是项目营销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步骤,往往根据项目在产品方面的优势,从开发理念、规划布局、建筑风格、景观特色、户型设计、智能化等方面选取较为突出的元素进行组合作为项目的主要产品卖点,是一种以产品制胜的策略进行推广的方式。
第6式:【房展会】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使房地产的相关行业及产业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房展会就是其中之一。房展会是个大舞台,以开发商为主的参展单位“你方唱罢我登场”,被誉为行业的“风向标”,开发商通过房展会充分展示企业和项目形象,在展示项目的同时进行企业品牌推广。
第7式:【主题论坛】
主题论坛是指通过主办高层次的学术活动,并借助其强大的影响力来为企业和项目造势。这种营销模式在操作上首先要体现**性,其次是主题新颖,目的在于引起业界和置业者的***关注和积极参与。
第8式:【客户会】
在楼市转入了买方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房地产开发的门槛越来越高的***,客户会在增加客户满意度、降低楼盘营销成本、塑造企业品牌和形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般可分为两大类:一为项目营销,二为塑造品牌。总体而言,客户会在维系老客户、开发新客户、推广品牌和文化、帮助企业改进产品和服务、对抗竞争者等方面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初步形成消费者、商家、发展商三者共赢的局面。
第9式:【返租】
返租是指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就约定于未来的某一时间以某一约定价格双方再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通常情况下,返租是指投资者在与发展商签订了商铺销售合同后(主要针对现铺),发展商许诺在未来的三到五年内每年给予投资者一定的租金回报(约为8%-12%),而在这期间商铺的经营、管理和使用权都归发展商所有。
这种形式实质上是发展商用一定的租金回报买断未来几年的经营权,然后统一招商和经营管理,以承担未来经营管理等不可预知风险的代价来做旺整个商场,给予投资者和承租户以足够的信心。返租模式从根本上是开发商前期获取后期收益,解决资金链的手段。
但由于一些不良开发商在实施返租过程中常常卷钱而逃,商铺招商经营难以进行,迫使许多投资人血本无归。如今**对返租行为已加以严格控制,2001年6月1日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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